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1171|回复: 0

甘肃省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记分管理 累计达18分将...

[复制链接]

274

主题

3

回帖

2986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2986
发表于 2021-4-2 10: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日前该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全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行记分管理,累计达到18分(含)以上的,实行1至3个月停业整顿并暂停网络联接和检验报告打印功能。
       pexels-george-sultan-1409999.jpg
    《通知》中明确,记分管理细则,每项内容按照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记6分、4分、3分、2分和1分。一个记分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年总记分值为每次每项记分的累计值,下一记分周期从零起记。
      pexels-malte-luk-2244746.jpg
    省生态环境厅每年将不定期对全省范围内环检机构进行抽查检查,按照记分规则实行记分,落实惩戒措施;市州生态环境局及其派出机构,通过网络监控平台、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依据记分项目内容对环检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篡改检测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pexels-cottonbro-4489721.jpg
    对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环检机构,除记分和行政处罚外,涉嫌违法的,应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兰州新区之窗 ( 陇ICP备16002307号-3 )

GMT+8, 2025-5-22 10:44 , Processed in 0.209981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