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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企业通勤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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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10: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春运临近,为了做好疫情防控下春运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兰州新区公安交警大队深入辖区 14 家配有通勤车辆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通勤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春运环境。
       兰州新区公安交警向广大企业通勤车驾驶人发出倡议:1、不开带"病"车。加强车辆安全的例行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状况、安全防护设施、防冻、防滑设施完备、有效。2、不开"违法"车。切勿酒后驾驶、超员载客、客货混装、无证驾驶,切忌在公路上违法停车、逆行、弯道超车、隧道超车,坚决杜绝携带和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3、不开"疲劳"车。长途客运疲劳驾驶危害大,出车前应确保睡眠充分。驾车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全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 8 小时,日间连续驾驶 4 小时、夜间连续驾驶 2 小时,要停车休息 20 分钟以上。4、不开"超速"车。请控制车速,安全驾驶,严格按规定速度行驶,切勿超速。在弯坡路段、湿滑路面、恶劣天气条件下,应降低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谨防因车速过快导致追尾、侧翻。途经长下坡路段时,应挂低速挡行驶,切勿空挡滑行。5、开好"文明"车。不开"斗气车" "霸王车",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应按规定车道行驶,遇车流量大时,依次排行,请勿强行超车;驾驶时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妥善应对突发情况,驾驶过程中请勿分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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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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