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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安居环境,充分发挥人才公寓服务保障作用。根据《兰州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经本人申报、资格审查、房产核查、会议审定等程序,田春雷、李智元、芦秀红等17名同志符合兰州新区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对拟入住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信或来访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调查核实,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拟入住人员 共17人,入住人员详细信息见附件。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兰州新区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联系电话:0931-8259377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管委会1047室 邮政编码:730314 兰州新区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