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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省医疗保障局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简称《2021年药品目录》)正式实施。
据悉, 《2021年药品目录》收载药品2860个,其中西药部分1273个,中成药部分1312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275个(含西药213个、中成药62个),收载中药饮片892个。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甘肃省增加了42种中药饮片、25种民族药和608种治疗性医疗机构制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相关精神,2021年药品目录将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较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经专家论证协议期内275种谈判药品,将114种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单独支付管理,161种谈判药品按照常规乙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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