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兰州新区案件审理室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充分发挥“关口”“出口”“窗口”作用,不断提升案件质量。截至目前,审理审核案件41件5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0件17人。 严把案件质量关口。坚持政治意识与法治思维相统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通过制作阅卷笔录、审理谈话,发现问题、找准偏差,对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存在问题的3件案件提出补证意见。认真开展调研评查,围绕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处置等内容专题调研,完成调研报告5篇;评估甄别十九大以来谈话函询了结件19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强化内外协作配合。加强案件承办室、案管室相互协调配合,对重点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审理,对案件审查调查程序和实体实行“双把关”;主动与案管室“碰头”,了解案件办理进度,加强跟踪督办,提高案件办结率;为确保移送案件质量,申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9次,组织开展检法工作协调会3次,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实现了零退查、零不起诉。 持续提高办案效果。做实做细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扎实宣布30名党员干部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围绕存档装档、工资待遇变更等内容对28名党员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对2个未执行到位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从严从实开展回访教育,规范回访工作程序和方式,因人施策、因案施访,从不同层面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43人次,帮助受处分人员转变思想“再出发”。 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为进一步规范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制定了《关于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决定执行的工作指引(试行)》,明确处分决定执行审批权限、程序、时限等具体要求;编制《案件质量自评表》,供办案部门自查自评案件质量,推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