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科技管控能力,规范道路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甘肃省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使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兰州新区公安局决定自2023年10月25日零时起,开始启用辖区新增的18处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并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
|手机版|兰州新区之窗
( 陇ICP备16002307号-3 )
GMT+8, 2025-6-4 11:10 , Processed in 0.17827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