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要求,按照《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甘肃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保障我省重点行业排污许可工作的有序实施,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我中心承担了“甘肃省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核查”等相关排污许可证后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根据工作目标要求,我中心将对全省2019和2020年核发的排污许可证按三分之一的比例开展质量核查,现需选聘两家协作单位,协助我中心进行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检查等相关工作。 协作单位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18:00,相关申请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事项参见申请指南。 联系人: 陈久源 联系电话:0931-8786561 邮箱:96185050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