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兰州新区社会办医院考核管理办法暨考核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 《办法》明确,对社会办医院(不包括诊所、门诊部等)进行考核遵循属地管理、分级指导、统一标准、公正客观、公开透明的原则。社会办医院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不定期重点检查。《办法》规定,年度考核评分在70分以下的社会办医院,下达整改通知书,凡达不到“医院”级别等次者一律依法提出整改意见或自行取缔变更名称等次,每年综合监督不少于4次,并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给予通报批评。通过社会办医院考核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促进社会办医院依法诚信执业,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促进新区社会办医院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
|手机版|兰州新区之窗
( 陇ICP备16002307号-3 )
GMT+8, 2025-6-8 07:00 , Processed in 0.193654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